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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26 】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组织工作由吉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吉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中、高职院校及所在市(州)教育局共同组织完成。

二、结题范围

2021年、2022年立项的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

三、结题程序

(一)申报材料

1. 纸质版材料

(1)结题验收书

课题负责人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书》(见附件1),一般课题准备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单独、单面打印),重点课题准备结题验收书一式五份(单独、单面打印)。

(2)胶装材料

排版顺序:胶装封皮、目录、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课题成果(需提供成果主件及相关证明。课题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类别)。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般课题1份,重点课题5份。

2.电子版材料

课题结题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并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以“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

(二)材料报送

一般课题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上报结题验收材料。重点课题结题验收材料直接上报。

请参加本次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于2024年4月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70470475@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务处(主校办公楼205室)。

(三)结题验收

一般课题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课题负责人参加答辩。重点课题由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省中华职教社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进行结题验收,课题负责人参加答辩。按照申报数量及研究领域聘请专家,采取评审的方式对申报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

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省中华职教社对通过评审验收的课题办理结题手续,并印发结题证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立波

电 话:0432-6342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