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提高结题工作实效性,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教科办将统一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工作,同时对2017年度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清理。2023年度集中受理结题共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4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并保存在文件夹即可。
2.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方案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变更无管理部门审批视为无效。
除著作需纸质版原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二、结题程序要求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项材料汇总并上交。
申报人在提交材料时保证内容包括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成果及材料不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不能上报。
三、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4日,省教科办将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电子邮箱:370470475@qq.com
联系人:周立波,电话:1384465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