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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子信息行指委发[2024] 01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27 】

各委员所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充分发挥科研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培育省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为吉林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科研贡献,不断发挥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在推进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打造技能强省、为我省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申报

(一)选题说明

课题研究要围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机制、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创业教育等领域展开。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申报者根据《2024年度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鼓励产教融合、教学改革、专业群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等方面的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

2024年度课题申报主要面向吉林省内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职学校等委员所在单位的在职人员,鼓励校企人员联合申报,对各单位推荐的课题数量不作限制。各单位应由教科研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课题申报材料的收取、审核、汇总、报送工作,确保申报材料严谨、规范。

二、申报要求

按照《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申报者要求如下:

1.作为课题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最多只能参与1项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2.作为课题参与人,在同一申报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项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3.已经在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课题负责人会同课题组成员填写《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盲审表》(见附件3)、《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教科研管理部门收取课题《立项申请表》(WORD版和PDF版)、《立项盲审表》(WORD版和PDF版)、《推荐汇总表》(EXCEL版),审核无误后汇总,于2024年4月7日16:30前将本单位课题申报材料统一发送至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邮箱:jldzxxhz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程序

1.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2.评审分为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专家函审、专家合议、最终确定等阶段。

五、其他事项

1.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视部分重点课题推荐至吉林省教育厅职成处,参加2024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评审(已在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予推荐)。

2.各单位教科研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及材料审核、推荐报送工作,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3.课题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课题研究应按照申报计划如期进行,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