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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29 】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教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省高教科研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吉高学会[2022]9 号),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23 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内容

  申报课题内容要以数字为引擎,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旨,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高等教育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深层次问题、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申报题目请参照《省高教学会 2023 年度高教科研选题方向》,可做适当调整,也可自行选题。

  2.课题类型与经费资助

  学会常规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课题给予 10000 元经费支持,重点课题给予 3000 元经费支持。

  3.申报人要求

  省高教科研课题立项面向省高教学会全体会员单位的教科研人员,课题只接受团体会员统一申报。每项课题限报 1 名负责人,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截止 2023 年 4 月 20 日前省高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学会课题管理系统可查),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4.课题完成时限与相关要求

  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 1.5—3 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如有变更情况,请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并及时报学会秘书处批准。

  5.材料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将《课题申报书》(活页与成果均单独装订附后)纸质版 1 份、《课题申报汇总表》1 份统一报送教务处(主校实训楼2208室),同时将与纸质材料相应的电子版材料(注:文件夹以主持人姓名方式命名,佐证材料图片均用扫描件)传至邮箱370470475@qq.com。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每项课题收取专家评审费 100 元。

  6.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下班前。

  联系人:周立波,电话:1384465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