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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6-24 】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不断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2〕1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为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计划立项8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课题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

   二、项目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目可自拟,选题方向主要如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问题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重要论述有关问题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有关问题研究。

   4.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体制机制有关问题研究。

   5.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有关问题研究。

   6.“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有关问题研究。

   7.新时代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问题研究。

   8.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有关问题研究。

   9.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有关问题研究。

   10.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

   1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研究。

   12.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问题研究。

   注:“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课题,由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评审,高校思政处不再重复接受申报。

   三、项目申报资格

   1.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面向全省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人员。

   2.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作为申报者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未结项的,以及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专项者。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电子版准备材料。电子版项目申请书、评审盲审表和项目汇总表,以申报人姓名方式命名文件夹。

   2.纸质版准备材料。纸质版项目申请书、项目评审盲审表一式一份。

   3.材料截止上交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电子版材料由申报人所在部门统一报送。


   联 系 人:周立波

   联系电话:13844656506

   电子邮箱:jltc_jwc2019@126.com


   附件1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申报书(2023)

   附件2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评审盲审表(2023)

   附件3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汇总表(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