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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1期初教师教学资料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2-07 】

 

 

为了加强学院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运行秩序,对2023-2024-1期初教师教学资料检查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由二级院(部、中心)自查组成。各二级院(部、中心)负责完成本部门任课教师教学资料检查工作,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与内容

期初教学资料检查定于9月27日(星期三)下午进行,侧重专任、内外聘教师各种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授课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性、教案书写规范性。教务处在巡查及督导听课反馈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各教学单位在检查时重点注意:1.进度计划需四级审核(课程负责人、专业带头人、教学副院长、教务处)。2.平时成绩单和考勤表分开记录。3.教师上课应携带纸质版教案(电子教案应打印)。4.教师工作手册、教学日志填写应完整。

三、分数核定

期初教学资料检查,根据检查内容,按照附件1:教师学期(期初)教学资料检查汇总表要求进行分数评定,分数为百分制。

四、检查要求

二级院(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资料检查,建立并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要求按照期初教学资料检查评分细则的标准进行评分,保证评分的公平、公正。

期初教学资料检查后,将附件:1:教师学期(期初)教学资料检查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上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回传至赵昕老师。

 

 

 

 

 

 

 

 

 

 

 

 

 

 

 

 

 

 

 

教务处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