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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29 】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组织工作由吉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吉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中、高职院校及所在市(州)教育局共同组织完成。

  二、结题范围

  2020年、2021年立项的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

  三、结题程序

  (一)申报材料

  课题负责人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书》(见附件),一般课题准备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单面打印,课题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重点课题准备结题验收书一式五份,单面打印,课题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复印件五份, 装订成册。

  (二)材料报送

  重点及一般课题负责人请于2023年4月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370470475@qq.com。

  纸质版结题验收材料请于2023年4月13日下班前报送到教务处(主校实训楼2208室)。

  (三)结题验收

  重点课题结题验收材料由教务处转交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由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省中华职教社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进行结题验收。重点课题负责人参加答辩。按照申报数量及研究领域聘请专家,采取评审的方式对申报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

  一般课题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后将结题验收材料上报。

  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省中华职教社对通过评审验收的课题办理结题手续,并印发结题证书。

  

  请结题的老师于2023年4月1日前联系教务处周立波老师,电话:1384465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