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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07 】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吉林省职业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健全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发挥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在加快建设技能社会、打造技能强省、为吉林振兴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的作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进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努力提升电子信息类院校、专业(群)师资队伍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及申报类别

选题方向应遵循《2023年度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详见“附件 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立项指南”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课题申报类别包括本科、高等职业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研究等领域。

二、项目申报人员要求

2023年度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吉林省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等委员所在单位的在职人员,支持校企人员联合申报。

按照《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申报者要求如下:

1.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参与1项其他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

2.作为课题参与人,只能同时参与2项其他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

3.已经在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并且未结题的负责人和参与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教务处负责对项目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统一汇总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后报送至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1式2份)和《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盲审表》(1式2份)纸质版,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2023年度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式1份,加盖公章)。联系人:刘金明,联系电话:18943229166。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材料。待审核完毕后将《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PDF版本)、《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盲审表》(PDF版本)和《2023年度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dzxxhzw@163.com。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程序

1.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分为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专家函审、专家合议、最终确定等阶段。

五、其他

1.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视部分重点课题推荐至吉林省教育厅职成处,列入2023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已在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予推荐)。

2.各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2023年度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3.项目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项目研究应完全按照申报计划如期进行,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