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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30 】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吉林省职业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健全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发挥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在加快建设技能社会、打造技能强省、为吉林振兴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的作用。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吉教职成字〔2014〕19 号),决定开展 2023 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研究要重点围绕学校“六好育人”目标,从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产教融合、多元化办学体制机制、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展开研究。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在健全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有新探索。申报者根据《2023 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鼓励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高技能人才培养、终身学习等方面的教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已在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23年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

   (二)推荐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根据上级通知文件精神,学校限报14项课题。

         申报材料需经课题申报人所在教学机构评审推荐并排序,填写申报意见后统一上报教务处。(党政机构工作人员如有申报,需结合课题研究方向至各相关教学机构统一申报。)

         教务处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校外专家进行盲审。

   (三)待学校初评盲审结果公示后择优推荐,申报者再提交吉林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网络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需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盲审表》(见附件3)两样材料,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盲审表》中不能出现申报部门及申报人员姓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人所在教学机构需填写《课题推荐表》(见附件4),并进行部门排序,将结果信息汇总到《推荐汇总排序表》(见附件5)中,以“部门名称”命名文件夹。

请各教学机构负责人在4月14日(周五)下班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70470475@qq.com ,逾期不予受理。